设为首页
加入收藏
联系我们
首 页 | 科技资讯 | 科技成果 | 政策导航 | 研发资源 | 需求大厅 | 风险投资 | 咨询服务 | ET人物 | 会员联盟 | 增值服务
最新公告:
站内搜索:   
 我要找科技成果
 我要找专利发明
 我要找资金    
 我要找新产品  


    首页 > 政策导航 > 国家政策  
发改委制定天然气利用政策8月30日颁布实施
  发布时间:2007-9-6 13:54:47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
 来源:

    为缓解天然气供需矛盾,优化天然气使用结构,促进节能减排工作,经国务院同意,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的《天然气利用政策》于2007年8月30日正式颁布实施。

    《天然气利用政策》主要包括六方面内容:一是制定政策的必要性;二是适用范围和管理主体;三是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;四是天然气利用领域和顺序;五是促进天然气节约利用;六是保障措施。在我国境内所有从事天然气利用的活动均应遵循该政策。

    天然气利用坚持全国一盘棋,由国家统筹规划,考虑天然气产地的合理需求;坚持区别对待,明确顺序,确保天然气优先用于城市燃气,促进天然气科学利用、有序发展;坚持节约优先,提高资源利用效率。

   天然气利用领域归纳为四大类,即城市燃气、工业燃料、天然气发电和天然气化工。综合考虑天然气利用的社会效益、环保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各方面因素,根据不同用户用气的特点,将天然气利用分为优先类、允许类、限制类和禁止类。城市燃气列为优先类,禁止以天然气为原料生产甲醇;禁止在大型煤炭基地所在地区建设基荷燃气发电站;禁止以大、中型气田所产天然气为原料建设LNC项目。

   该政策规定,对已建用气项目,维持供气现状,特别是国家批准建设的化肥项目,要确保长期稳定供应。天然气供应严重短缺而又有条件的地方,可实施煤代气项目改造。对在建或己核准的用气项目,若供需双方已签署长期供用气合同,按合同执行。新上用气项目一律严格按该政策执行。天然气产地也应严格遵循产业政策。

    该政策还提出“搞好供需平衡,制定利用规划与计划,加强需求侧管理,提高供应能力,保障稳定供气,合理调控价格,严格项目管理”等六项保障政策实施的措施。

    该政策的有效实施,将有利于改善大气环境,提高人民生活质量,对建设环境灰好型社会,促进天然气利用市场健康有序发展,实现节能减排目标,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。

信息来源:中央政府门户网站

时间:2007-09-04 

网站介绍 | 合作服务 | 网站声明 | 诚聘英才 | 联系我们
版权所有:中国电力科技成果转化网  主办单位:中国电力科技成果转化中心
技术支持:世纪风和(北京)国际品牌策划中心
电话: 010-58973510-801 58973510-809 传真: 010-58973510-809
E-MAIL :info@et360.org 京ICP备05010205号
中文域名:中国电力科技成果网.cn 国家电力科技成果网.cn